(二)沉積物
溢油事故造成蓬萊19-3油田周邊及其西北部海底沉積物受到污染。2011年6月下旬至7月底,沉積物污染面積為1 600平方公里(超第一類海洋沉積物質量標準),其中嚴重污染面積為20平方公里(超第三類海洋沉積物質量標準);至8月底仍有1 200平方公里沉積物受到污染(超第一類海洋沉積物質量標準),其中11平方公里受到嚴重污染(超第三類海洋沉積物質量標準)。期間,沉積物中石油類含量最大值為7.10×10-3,超背景值71倍。截至2011年12月底,除蓬萊19-3油田C平臺周邊海域仍有約0.153平方公里的海底沉積物被明顯油污覆蓋外,蓬萊19-3油田周邊海域沉積物石油類含量達到第一類海洋沉積物質量標準,但仍有超背景值的站位,最大值超背景值3.9倍。
(三)岸灘
2011年7月中下旬在遼寧綏中東戴河岸灘發現油污,呈不均勻帶狀分布,帶長約4公里,寬度約0.5米;在河北唐山淺水灣岸灘發現油污,呈帶狀分布,高潮線附近油污帶寬約(1~1.5)米,帶長約500米,低潮線附近油污帶寬約(1.5~2)米,帶長約300米;在河北秦皇島昌黎黃金海岸岸灘發現油污,在高潮線附近零星分布,長度約1.2公里。在以上區域采集的油樣經油指紋分析鑒定,均與蓬萊19-3油田溢油油指紋一致。
(四)海洋生物
溢油事故致使蓬萊19-3油田周邊及其西北部受污染海域的海洋浮游生物種類和多樣性明顯降低,生物群落結構受到影響。浮游幼蟲幼體密度在溢油后一個月內下降了69%,對浮游幼蟲幼體的發育、成活與生長造成了嚴重損害。此次溢油造成污染海域魚卵和仔(稚)魚的種類及密度均較背景值大幅度下降,2011年6月、7月魚卵平均密度較背景值分別下降了83%、45%,7月份魚卵畸形率達到92%;6月、7月仔(稚)魚平均密度較背景值分別減少84%、90%。
溢油致使沉積物污染范圍內底棲生物體內石油烴含量明顯升高,其中口蝦蛄體內石油烴平均含量超背景值4.4倍,最高值超15.5倍。2011年7月所采集的30%底棲生物樣品體內石油烴含量超過背景值,至8月95%底棲生物樣品體內石油烴含量超過背景值。12月,仍有54%樣品生物體內石油烴含量超過背景值。此次溢油使蓬萊19-3油田C平臺溢油點周邊海域底棲生物被油污沾污或覆蓋,生物棲息環境被破壞,底棲生物受到損害;海底油污清理過程中,清理區域內的底棲生物遭受損害。
六、溢油事故損害索賠
溢油事故發生后,農業部、國家海洋局依據職責分別開展養殖漁業損失、天然漁業資源損害和海洋生態損害索賠工作。
(一) 海洋生態損害索賠
評估結果表明,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態損害價值總計16.83億元人民幣,主要包括海洋環境容量損失、海洋生態服務功能損失、海洋生境修復、海洋生物種群恢復費用等。2012年4月,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康菲公司、中海油共同簽訂了海洋生態損害賠償補償協議。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總計支付16.83億元人民幣,其中,康菲公司出資10.9億元人民幣,賠償本次溢油事故對海洋生態造成的損失。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分別出資4.8億元人民幣和1.13億元人民幣,承擔保護渤海環境的社會責任。上述款項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用于渤海海洋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渤海入海石油類污染物減排、受損海洋生境修復、溢油對海洋生態影響的監測和研究等。
(二)養殖漁業、天然漁業資源損害索賠
為解決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漁業索賠問題,農業部全力推進漁業索賠行政調解工作。經過行政調解,農業部、中海油、康菲公司以及有關省人民政府就解決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漁業損失賠償和補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康菲公司出資10億元人民幣,用于解決河北、遼寧省部分區縣養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漁業資源損害賠償補償問題;康菲公司、中海油分別從海洋環境與生態保護基金中列支1億元和2.5億元人民幣,用于天然漁業資源修復和養護等方面工作。目前,養殖漁業賠償補償資金已全部按時匯至河北、遼寧省賬戶,兩省已基本完成了養殖戶基本信息和損失情況調查核實工作,正在對資金發放有關標準和辦法進行公示,確保賠償補償資金全部盡快足額地發放到受損養殖漁民手中。同時,渤海天然漁業資源修復工作全面開展。農業部組織專家組多次專題研究后,制訂了漁業資源養護與漁業生態修復總體方案和有關管理辦法,計劃用三年時間,通過采取增殖放流、建設生態修復示范區、漁業資源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和技術專項研究等措施,修復渤海因溢油污染受損的漁業資源。近日,農業部和河北、遼寧、天津、山東省(市)人民政府聯合啟動了渤海漁業資源修復行動,向渤海投放各類水生生物苗種34億尾。
截至目前,蓬萊19-3油田周邊及渤海中部海域水質、沉積物質量呈明顯的改善,但造成的影響仍然存在,溢油影響海域的海洋生態環境和海洋生態服務功能尚未完全恢復。為此,有關部門將利用海洋生態損害、天然漁業資源損害賠償補償資金,組織開展渤海海洋生態建設與修復、天然漁業資源修復與養護等行動。
為深刻汲取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教訓,切實防范海上溢油事故再次發生,按照國務院要求,相關主管部門于2011年9-11月聯合開展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及沿海地區陸源溢油污染風險防范大檢查,督促相關石油化工企業對發現的溢油風險點和隱患進行了及時整改,提出了防范溢油風險的措施建議。海洋石油企業應充分吸取此次事故教訓,加強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安全環保管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安全環保管理水平。同時,相關主管部門將按照職責繼續加強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和沿海涉油企業安全監管,修改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強化功能區劃調控,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建設,及時排查消除隱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護好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海洋油氣開發健康穩定發展,保障海洋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