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由明顯好轉向根本好轉堅實邁進,堅決杜絕煤礦重特大事故,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于6月6日發布了《山西省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確了五大工作目標:事故總量持續下降。到2020年杜絕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較大事故,95%以上的煤礦實現生產安全長周期,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05以內;瓦斯事故有效控制。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瓦斯綜合治理體系進一步鞏固完善,實現作業“零超限”、管理無盲區。依法退出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治理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水害事故有效控制。煤礦防治水體系基本建立,依法退出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治理的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礦井;整合礦井有效管控。所有整合煤礦全部納入一級主體統一管控,安全管理層級最多不得超過三級,實現“真控股、真投資、真管理”。以法人財產權為核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努力成為治理有效、經營合規、管理規范、守法誠信的法治企業;重大隱患及時治理。全面建立安全風險預防控制體系,煤礦企業準確辨識、有效治理重大隱患。
《工作方案》確定了2016-2018年的重點任務,分別是: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重大災害評估治理體系,推進煤礦安全依法治理,提升煤礦從業人員素質,優化煤礦安全發展環境。明確提出2016年的工作措施:嚴格施工準入,強化建設管理;加強基礎建設,強化自主保安;優化采掘部署,合理集中生產;深化專項治理,維護生產秩序;落實崗位責任,強化現場管理;嚴查煤礦事故,嚴厲責任追究;實施文化引領,構建長效機制。《工作方案》提出,各煤炭主體企業要選擇2~3個災害嚴重的煤礦作為試點,開展以有效預防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重點內容的攻堅戰。各市、縣政府、各煤礦企業要構建形成市縣、煤炭企業無縫對接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體系。在政策支持方面,大力推進煤炭資源再整合、煤礦企業再重組,優先調整礦業權屬,緩繳礦業權價款。各級政府財政每年都要拿出一定資金,支持建立完善煤礦安全技術服務體系,開展重大災害治理研發攻關,實施重點區域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實施煤礦災害分類管理,按照煤層瓦斯含量、瓦斯壓力大小和水文地質類型復雜程度,確定產能大小,規定安全費用的最低提取標準,強化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