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環保部通報了2013年第四季度29起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其中,中石油違法排污案件引人注目。
根據通報,有群眾反映,中國石油[-0.13% 資金 研報]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氣廠采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水坑,廢水廢油隨處傾倒在路邊,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對此,曾經參與這起環境違法案件現場調查的中華環保聯合會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馬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經實地調查和取樣監測結果顯示,舉報情況屬實。“松原采氣廠將大量未經處理的聯合站污水、生產維修等產生的污水直接通過罐車運輸偷排到吉林省松原市烏蘭圖嘎林場圖嘎林區大德營子南山附近的滲坑內。”
中華環保聯合會調查還發現,排放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石油類物質,導致目前該滲坑表層已被厚厚的油層覆蓋,大氣中彌漫著刺鼻的油氣味,土壤和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嚴重威脅林木的生長,養殖場因環境污染導致母畜流產,幼畜(雛)死亡,牲畜無法生存,養殖場被迫關閉,給周邊的土壤、地下水等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
根據中華環保聯合會的調查,除此之外,松原采氣廠還存在著其他大量違法排放廢水情況,如在乾安采油廠采油八隊和九隊圍墻外、松原采氣廠在大德營子村東南500米處的油井旁邊、松原采氣廠采油二隊f2-48站旁邊挖坑,在未采取任何防滲漏措施的情況下將污水排到前述坑內,非法存放油泥等危險廢物,對周邊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嚴重污染;松原采氣廠米力村等的輸油管道經常因各種原因泄漏,影響了農作物的生長、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等。
通報顯示,吉林省松原市前郭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企業處以5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該企業對環境污染進行生態修復;同時將案件移送前郭縣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坑內油土已分兩次轉移至危廢處理站,含油污水轉至臨時貯存點909立方米、抽至聯合站處理回注400立方米。地下水修復方案已由吉林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提出,土壤生態修整方案正由吉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對上述案件,中華環保聯合會已經于去年11月28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要求判令被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恢復前述滲坑周邊、非法存放的危險廢物周邊及在米力村因被告輸油管道泄漏導致污水污染的土壤及地下水等生態環境的原狀,恢復原狀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人民幣6075萬元。(編輯徐煒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