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提出,兩會以后首要完成的是對上一任制定的能源改革方案付諸實施。記者3月24日從有關方面獲悉:從4月起,我國天然氣價格將進行大幅度上漲,其各地零售終端價格將達到3元-3.5元/立方米區位,進而逼向4元大關。
無論是發改委提出的能源改革方案,還是中石油矯情地叫虧,都指向了天然氣漲價而且是大幅漲價的問題。曾有消息說,美國天然氣是同等熱值汽油價格的80%-90%,中國為30%。中石油相關人士直指“價格偏低”,與國際不接軌。成品油聯動定價機制已經形成,天然氣漲價或許在所難免。但是,筆者想問,天然氣資源緊缺,只剩下漲價一條道嗎?
單純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天然氣屬于商品,中石油等石油巨頭屬于經營性企業,并非政府機構,大部分天然氣從國外購進,價格成本較高,為了減少進口天然氣業務虧損,中石油謀求天然氣漲價,無可厚非。但是,無法回避的是,天然氣是與廣大百姓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生活資料。衣服可以暫時不買,豬肉可以少吃,牛奶可以少喝,但是天然氣不能不用。何況,幾大石油巨頭是典型的壟斷企業,中石油更是壟斷了80%天然氣經營權。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的余地。石油巨頭還不能把自己簡單地界定為經營性企業,用純市場眼光衡量天然氣服務,而忽視天然氣特別是民用氣的公共性。
雖說當前物價趨穩,但是,經濟下行壓力猶存,未來經濟發展充滿不可預知性。而且自來水漲價、居民階梯電價,成品油漲多降少,消費者的壓力本來就比較大。如是經濟大環境下,石油巨頭在謀求天然氣價格與國際接軌的同時,不能無視社會責任,挾話語權以令天然氣價格改革,輕易吹響漲價集結號。
在我看來,石油巨頭謀求天然氣漲價,不能想漲就漲,想漲多少就漲多少。在天然氣價格改革之前,有兩件事要做。一是石油巨頭向社會公開天然氣生產經營成本數據,接受輿論監督。確定漲價幅度應充分考慮消費者的經濟、心理承受能力,多在創新技術,節能降耗,清理壟斷福利等方面內部挖潛,消化漲價壓力,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二,聽證是不可或缺的程序。在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過程中,要嚴格測算天然氣生產服務成本,看石油巨頭到底是“真虧”還是“哭窮”,讓消費者心中有一本明白賬。并把相關價改方案交由民眾討論,讓價格方案貼近民生、接上地氣,而不能倉促通過天然氣價改方案,讓天然氣想漲就漲,想漲多少就漲多少。相關部門要在保證天然氣特別是民用氣公益性的前提下,清理壟斷福利,考慮消費者實際承受能力,合理確立天然氣價格,而不能用高價天然氣把百姓逼回燒蜂窩煤的時代。
當然,從根本上講,要讓天然氣價格改革與民生利益對接,更重要的是,激活能源市場競爭,打破中石油等石油巨頭壟斷經營天然氣的局面,讓消費者爭取到一定話語權。筆者也期待,《反壟斷法》真正擔負起保護競爭、建立公平市場秩序的重任。